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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壶春

商标分类:第21类 厨房洁具

商标编号:021788716789

商标类型:纯中文

类似群组

2101,2102,2103,2104,2105,2106,2111,

使用范围

家用器皿,日用玻璃器皿(包括杯、盘、壶、缸),日用瓷器(包括盆、碗、盘、壶、餐具、缸、坛、罐),家庭用陶瓷制品,瓷、陶瓷、陶土、赤陶或玻璃制小雕像,水晶工艺品,茶具(餐具),花和植物用固定物(插花用具),香炉,食物保温容器,
商标转让流程 商标局备案机构,请放心使用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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